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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测试中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5-07-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安全管理,保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凡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具体品种参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采购须通过“南昌大学试剂耗材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完成,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办理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关购买备案和使用许可证,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危险化学品须送货上门,禁止使用邮寄、快递方式运输。到货要逐件检查,防止漏、丢、错等事件发生,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入库。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根据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执行。申请进口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剧毒化学品由学校设立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仓库集中存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负责管理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特性科学分类: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存放;固体、液禁止混放,同柜放置应固体在上,液体在下;禁止叠放;易泄露、挥发的试剂应存放在具有通风、吸附功能的试剂柜内。

 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在实验中尽量不使用剧毒化学品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尽可能使用替代品,如确实需要,必须当日领取,一次全部消耗或反应完毕,如未用完归还学校仓库,使用情况要详细记录、以便存查。实验室严禁存放剧毒化学品。

第九条  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以及废固的管理,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信息登记档案,设置相应的回收容器,妥善选择存放地点,分级、分类收集,严禁随意抛弃废固、倾倒废液。

第十条  实验室要经常性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账账、账物的核对,如发现有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保护现场,立即向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生物医学测试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