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生物医学测试中心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25-07-17

第一条  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运行使用登记表、维护记录、修理记录等整个寿命周期(直到仪器报废)的记录。

第二条  贵重仪器设备一律不允许拆改或解体使用。如确需开发新功能或改造老设备,必须经中心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三条  每台贵重仪器要实行“四定”(定人、定岗、定任务、定房间),岗位人员要达到“三懂”(懂原理结构、懂操作方法、懂简单维护),仪器负责人对所管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贵重仪器设备及附件、零配件和专用消耗性器材,必须按规定建立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条  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起简明的中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并严格执行,同时要求详细填写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

第六条  严禁运行存在故障的设备,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发生事故要逐级汇报,严禁自行拆修仪器。

第七条  特殊设备需根据国家规定,定期校准并标定仪器的性能,以确保设备的准确性、灵敏性。

第八条  对于违反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应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九条  仪器室内要保持良好、整齐的室内环境和安静的室内氛围,并认真做好防潮、防光、防火、防盗工作。



生物医学测试中心

2025年7月17日